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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关于管理部门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4-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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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3日党委会议审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研管理处、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监督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研究生部8个管理部门,面向西北研究院内公开选拔聘用部门负责人。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采取竞聘上岗方式。相关事宜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下设安全保密办公室) 

  承担西北研究院日常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的协调组织、督促和落实;负责院内各类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全院职工大会等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组织、记录与纪要办理等);负责收文拟办、发文和西北研究院印鉴管理;负责西北研究院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电文等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负责全院宣传、安全保卫、保密、收发、公务用车等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机要文书、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电话、ARP系统的运维工作;负责行政工作公务接待和对外联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作为党委工作职能部门,承担党委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组织落实党委决定和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和创新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组织、记录与纪要办理等);负责党委制度文件、总结、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日常党务、党建宣传工作,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代会、职代会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扶贫工作、统战工作、工青妇群团工作的协调组织;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党委指示或授权,协调党群各部门、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对相关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研管理处(下设专项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科学研究规划、学科建设规划;负责科研项目、成果奖励、国际合作、院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科研绩效、科研信息统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各类实验室、野外台站及其他技术支撑部门的管理;做好院学术委员会的服务工作;承担国家扶贫专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力资源处 

  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人力资源规划,协助院领导抓好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任用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各类人才的稳定、吸引及培养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岗位管理与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与激励、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人事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派留学人员、科技副职人员的选派及日常管理;负责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及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管理;负责起草有关干部管理与监督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组织制定与实施西北研究院长短期财务工作计划、资金配置计划,负责西北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西北研究院资金筹集、运用、分配、偿还等管理工作,对资金的运作进行分析,向院领导提供财务决策数据和相关财务信息;负责院控资金预算拟订、管理监督各类资金预算执行实施,提出经费管理意见和建议;负责财务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的拟定和修订,落实规章制度及政策的执行;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参与经营、投资项目论证,审定其资金预算合理性和经济政策合规性,从财务角度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合同、经营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执行;负责西北研究院会计核算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监督审计处 

  作为纪委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纪检、监督、审计和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主要工作包括对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以及落实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反腐倡廉与科研道德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投资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监审工作制度;负责受理检举、来信来访及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后勤服务中心) 

  组织制定西北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划,承担国有资产配置、基本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处置和核销、仪器设备和野外用车的招标、采购验收与管理工作;负责西北研究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计划、招标工作,建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工作;负责基建修缮项目的申报、实施方案、招标、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安全;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研究生部 

  负责西北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和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制度与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工作;做好学位授权点的申请和评估检查工作;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负责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设置 

  (一)办公室主任 1人,副主任 2人; 

  安全保密办公室主任1人; 

  (二)党委办公室主任 1人,副主任 1人; 

  (三)科研管理处处长 1人,副处长2人; 

  专项办公室主任1人; 

  (四)人力资源处处长 1人,副处长2人(其中1人兼离退办主任); 

  (五)计划财务处处长 1人,副处长2人; 

  (六)监督审计处处长或副处长 1人; 

  (七)国有资产处处长 1人,副处长1人;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1人; 

  (八)研究生部主任 1人,副主任1人。 

  三、竞聘条件 

  所有应聘人均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党字〔201725号)文件要求。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6.担任管理部门正职的,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担任管理部门副职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50岁以下(19704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督审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 

  2.人力资源处正职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3.科研管理处正职具有西北研究院主要学科专业相关博士学位和研究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副职具有西北研究院主要学科专业相关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4.计划财务处正职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副职应具有2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 

  5.研究生部正职、副职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安全保密办公室、专项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为综合管理岗位,属非领导岗位,参照副职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55岁。 

  7.鉴于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如期完成国家扶贫项目的目标任务,原承担扶贫专项任务负责人续聘为专项办公室主任。 

  8.通过竞聘上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承担和参加科研项目。 

  四、岗位待遇 

  通过竞聘上岗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西北研究院薪酬体系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五、实施程序 

  (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管理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工作,成立西北研究院管理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工作小组。 

  (二)制订招聘方案并发布相关信息,受理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组织现场答辩,由评审委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投票,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四)西北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党政班子相互征求意见,党务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征求行政领导班子意见,由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行政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由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七)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人员,党政领导班子与拟聘人员进行任前谈话,西北研究院聘用任职。 

  (八)全程填写《中国科学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工作纪实表》。 

  (九)管理部门中层正职报分院分党组备案。 

  (十)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或者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联岗位聘用,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督、审计和财务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415日-417日。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应聘申请表》(见附件)电子文档。 

  2.本人以往工作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受理人:高山,李昕 联系电话: 4967622, 4967638 

  邮箱:gaoshan@lzb.ac.cnlx0815@lzb.ac.cn 

  (二)申请部门正职的,可申请两个岗位(即可申请两个部门的正职,也可申请一个正职一个副职);申请部门副职的,只申请一个岗位。申请的两个岗位为同一部门正副职的,进行一次竞聘报告,申请的岗位不在同一部门的,需分别做竞聘报告。 

  (三)申请人竞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以往工作经历; 

  2.对竞聘岗位的认识; 

  3.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报告时间:正职每人10分钟,副职每人8分钟,答辩5分钟。 

  (四)竞聘现场答辩时间:暂定为2020423日或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科研3号楼7楼会议室。 

  (五)申请人报告顺序按申请岗位及姓氏笔画排列。 

  (六)申请人须提前到达会议场地,如届时未到按自行放弃办理。 

    

  附件: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应聘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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