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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研究院学习贯彻《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能力建设与工作绩效统计细则》

发表日期:2016-11-1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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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1日中科院修订印发了《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能力建设与工作绩效统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近日,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简称西北研究院)召开会议,学习《办法》和《细则》,安排落实要求。西北研究院党政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北研究院院长王涛主持。 

  新的《办法》介绍了我院科学传播的主要职能是树立良好形象,传播科学文化,促进效能提升。充分利用我院丰富的科学传播资源,促进我院科研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界定了科学传播的八项工作内容:新闻宣传、党的宣传、政务信息、网络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科学普及、科技出版。新的《细则》为科学传播能力建设提供了指南,为量化记录统计科学传播工作和评价提供了详细标准。 

  与会人员讨论认为,做好科学传播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项工作不但要干好,还要宣传好。要深刻认知到科学传播工作的重要性。目前西北研究院科学传播工作还需要大力加强,科学传播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此次《办法》和《细则》的修订发布,为我们科学传播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会议就科学传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细则》,搞清导向指南,全面落实各项要求。二是重视设计方法和持续开展工作。要注意在平时的工作,既要抓重点、抓特色,也要抓长久。三是注意及时统计登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本单位科学传播工作水平和效能。四是成立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新闻发言人,建立信息宣传员、兼职科普员等工作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推进工作。 

    会议决定,西北研究院的新闻发言人为党委书记谢铭。科学传播工作八项内涵中,党的宣传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网络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由院办公室负责;科学普及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科研管理处协同;科技出版工作由文献中心负责。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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