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2-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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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国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政策和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因此发布的各项通知和规定,请各位科研人员按照如下要求准备项目申请和结题材料: 

  一、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撰写及提交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出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6. 2019年资助期满的负责人在202033112:00前完成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 

  7. 为响应国家防疫要求,已提交结题报告中决算表信息的核查工作由科研处和财务处直接对接。  

  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事宜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于41616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受理期期间所有项目实行无纸化办公,有合作单位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的,请先由申请人自行保存。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管理处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由于“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目前仍不是在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请各位申请人暂时以原单位申报项目,并且时刻注意所网站、微信业务群(已满)和QQ群(513611103)里的通知和提示。   

                                               科研管理处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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